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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4月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北海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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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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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578530

通讯地址: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邮    编:115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产品良种场项目

辽宁省营口市北海新区西海办事处西河口村

盖州市宏勃良种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辽宁蔚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水产品良种场项目用地面积188000m2(282亩),拟建设养殖大棚68个,开展杂色蛤和海参苗种培育,预计年新增海参幼苗1250万粒,杂色蛤种苗100亿粒。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施工期10个月。项目拟建68座养殖大棚用于苗种培育。因每座大棚需24小时不间断进行看护,且苗种培育较成体更为娇嫩和脆弱,为便于员工根据苗种情况随时调整养殖条件,在每座大棚均配置看护房1栋(大棚东侧)、饲料间1个(大棚西侧),高位水池1个(大棚西侧,与饲料间相邻)。场内铺设给水管道15000m,排水管道7500m,作业路15000m2等。

(1) 废气

项目定期清理养殖池,养殖大棚在养殖技术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通风。备用发电机只能在停电时使用,并要采用0#柴油清洁能源,柴油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尾气引至变电所房屋顶排放。

(2) 废水

养殖尾水依托盖州市松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回用于本项目养殖用水,实现养殖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掏还田,禁止向海排放。

(3)噪声

在设计中,应要求设计部门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范要求,尽量选用技术先进、性能质量良好、同类成品中声级较低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以减少动力机械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噪声影响。抽水泵、发电机安放在单独的设备用房内,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个别死亡个体在养殖水体更换时随养殖尾水一并排出。砂滤罐更换后的废砂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厂内不进行存放。建设单位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并切实落实好各项固废处置措施。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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