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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

来源:北海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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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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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


目 录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招商推介......................... 1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古海温泉检测报告................. 6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古海温泉品质认证标准专家评审.... 11

营口地区入驻项目投资成本......................... 15

营口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试行).............. 18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招商推介

辽宁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位于辽东半岛中部,沈阳、大连中间地带,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区 域,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约 170 公里,营口机场 13 公里,距国内沿海第八大港口营口港 16 公里。高铁客运专线、沈海高速、滨海大道纵贯全境并在园区设有站口。规划核心区面积 37 平方公里,是辽宁省级开发区,是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的协同发展区。

科学发展  规划先行

在“健康中国 2030”战略指引下,按照省市文件要求, 北海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文旅、康养、教育文化、现代高端商务等产业。2018 年,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被辽宁省营口市确定为康养示范基地。为适应康养示范基地建设和产业方向调整的需要,北海经开区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辽宁(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辽宁(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文旅发展规划》,为北海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资源特色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现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这里风光秀美,景色怡人,四季分明,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 280 天以上,这里有 4A 级景区——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 园,年游客量近 300 万人次;有我国长江以北唯一的 18 亿年


海蚀地貌地质遗迹;有红海滩、湿地公园;有独特稀有的两亿年前古海水温泉;有槽沟河、大清河南北支流、咸水河流经形成的绿色生态廊道;大清河入海口在明末清初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海上贸易口岸,闽、浙、苏、鲁商贾云集,历史悠久,底蕴丰厚;有唐代九龙泉;有 400 多年历史的北海禅寺;有 1400 多年历史的道教胜地鹤羊山;有唐王东征遗址——连云岛、明代烽火台、古船走廊等人文景观,素有“东北小江南”美誉,具备了发展文旅康养产业的基本要素。

重点招商项目

1、古海温泉小城

辽东温泉享誉世界,而营口北海更是拥有独特稀有的两亿年前古海水温泉。经专家分析鉴定,北海温泉热源地层形成于20—25 亿年间,海水积于下元古界辽河群地层中加热,形成古海温泉,储量宏巨,补给充足,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经国土资源部沈阳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和辽宁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勘察院实验室检测,北海温泉含有偏硅酸、锶、锂、氡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其出水温度达 86℃,其中锶、偏硅酸和氟的含量均已远高于国家命名标准,是难得的 医疗级康养资源。锶沐温泉大世界、华君温泉水乐园、中青旅万人大泡池、日式汤元明珠馆等特色温泉相继入驻,温泉水管网将覆盖全区域,我们规划了 4000 余亩土地将作为重点招商项目大力发展温泉“+文旅”、“+康养”、“+医疗”等产业。温泉小城开发建设已拉开序幕。

2、滨海旅游

随着东北最大的海水乐园——亚特兰蒂斯海乐园、80 米高海岸摩天轮、198 米观海玻璃桥、华君温泉度假酒店、上海爱家度假式公寓等项目即将完工,滨海旅游度假产品体系已初步形成,游客量逐年增加,现已达到年 300 万人次。为丰富滨海旅游,以海水、沙滩、海鲜、海蚀地貌等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海上运动、海洋科普、滨海度假、海洋美食、渔家文化、高科技体验馆等产业。同时凭借着依山靠海的资源优势,开发鹤羊山 9700 亩土地,招商建设涵盖休闲度假、运动休闲、文化体验观光等内容的田园综合体,形成山海联动的文旅发展格局。

3、医养康产业

营口地区有两所国家级重点中等医学职业学校(营口市卫生学校和盖州市卫生学校),有四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乙等综合公立医院(营口市中心医院、营口市中医院、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大石桥市中心医院),为发展医养康产业提供充足的专业人力支撑和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以医疗为保障、以康养为支撑、边医边养、综合治疗等医养结合产业。

4、教育文化

近万名师生的营口市唯一本科院校营口理工学院整体搬迁北海,为北海的发展注入鲜活动力和勃勃生机。为满足企业集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大力引进各类高等及中小学幼教育机构及教育培训、文化展馆、文化创意等产业。

5、现代高端商务

为完善城市功能,北海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总部经济、大型商业综合体、个性化住宿、旅游特色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宜商宜业宜居宜游”的发展格局。

四通八达的交通优势、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充足的人力资源储备、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精准的产业定位,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引下,北海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吸引了海内外客商的关注(德国前总理施罗德两次赴北海考察中德(营口)医疗健康产业园项目)。落户到北海的投资企业,可享受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重大投资项目可“一事一议”。

北海,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拥抱明天,等待着四海宾客、天下朋友的到来。

来北海投资兴业,与北海共谋发展,北海欢迎您!















                                                  营口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拓宽招商引资渠道,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推动营口经济又 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招商引资中介人是指直接引荐营口地区以外的投 资者来营口市投资,经投资者确认,与我市项目单位建立联系并最终促成投资的个人或单位。中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不作为中介人奖励对象。

二、奖励范围

1.现代农业项目:包括设施农业、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型项目;农产品深加工、水产品深加工、畜禽肉蛋加工、蔬菜水果保鲜包装加工等农产品加工型项目;农产品物流、农贸市场等农业流通类项目。

2.新型工业项目:包括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产业、汽车配套、机械设备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 油气化工等项目。

3.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项目。

4.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物流贸易结算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货车船舶注册中心、货物集散分拨中心项目、金融保险、类金融、电子商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地区总部、 会议展览、商贸中心、主题公园、影视娱乐、高端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研发咨询、旅游等项目。

三、奖励标准

1.现代农业项目:农业生产型项目固定资产〔仅限于购 地款(以发票为准),购买机器设备款(以发票为准),施工合同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下同)投资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10‰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一个年度内;农产品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5‰ 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三个年度内;农业流通类项目年度纳税额在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纳税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一个年度内。以上奖励累计最高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2.新型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 1 亿元(含 1 亿元) 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5‰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三个年度内,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3.商业地产项目及工业地产项目:商业地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 5 亿元(含 5 亿元)以上的;工业地产项目固定资

产投资在 2 亿元(含 2 亿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5‰比例予以奖励。奖励时限为三个年度内,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4.现代服务业项目:

(1)年度纳税额(单指项目经营期产生的税收)在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纳税额的 10%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2)固定资产投资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8‰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三个年度内,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达到上述一项标准的项目即可获奖,同时达到两项标准的项目只能选择一项来获奖,不能兼得。

5.对引进世界 500 强(以当年权威机构发布的榜单为准)、国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对 我市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的中介人,其奖励办法采 用一事一议方式,由市有关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四、奖励方式

1.现代农业项目:

(1)农业生产型项目:固投达到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时,即按 10‰的比例支付第一笔奖金,年度末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10‰补齐余下的奖金。

(2)农产品加工型项目:参照新型工业项目奖励方式执行。

(3)农业流通类项目:参照现代服务业项目奖励方式?

执行。

2.新型工业项目:

(1)对建设期不超过一个年度的项目:开工建设时,按所付土地款的 5‰开始支付第一笔奖金,项目竣工时,按项目实际固投额 5‰补齐余下的奖金。

(2)对建设期超过一个年度的项目:开工建设时,按所付土地款的 5‰开始支付第一笔奖金,余下奖金的发放节点

为项目固投额达到 1 亿元的整数倍时,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5‰支付奖金。项目三个年度内竣工的,竣工时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5‰补齐余下的奖金,三个年度内未竣工的,以第三年度末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5‰补齐余下奖金,三个年度后的固投不再享受奖励。

3.商业地产项目及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时,按所付土地款的 5‰支付第一笔奖金,余下奖金在商业地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5 亿元(含 5 亿元)、工业地产项目固定资

产投资达到 2 亿元(含 2 亿元)时,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5‰ 支付第二笔奖金。项目三个年度内竣工的,竣工时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5‰补齐余下的奖金,三个年度内未竣工的,以第三年度末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5‰补齐余下的奖金,三个年度后的固投不再享受奖励。

4.现代服务业项目:

(1)自纳税之日起,税收达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 时,按项目实际纳税额的 10%支付第一笔奖金,年度末按项目实际纳税额的 10%补齐余下奖金。

(2)开工建设时,按所付土地款的 8‰支付第一笔奖金,余下奖金在项目固投额达到 5000 万元时,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8‰支付第二笔奖金。项目三个年度内竣工的,竣工时按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8‰补齐余下的奖金,三个年度内未竣工的,以第三年度末项目实际固投额的 8‰补齐余下奖金, 三个年度后的固投不再享受奖励。

五、奖励程序(申报、审核、发放)


(一)申报: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中介人,持投资人书面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申报和登记备案,要有书面材料留存。

(二)审核:各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审核后,报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审批。

(三)发放:由各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财政部门或指定部门发放。

具体程序由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依据上述条款自行制定。

六、奖金来源

奖金来源由项目落地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安排。奖励资金为税前额度。

七、其他

(1)本办法所指的年度为:按固定资产投资受奖的项目以开工建设之日算起,到下一年的当月末截止。按税收受奖的项目以经营纳税之日算起,到下一年的当月末截止。

(2)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扩大投资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由营口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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