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监环保局关于2023年2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6578530
通讯地址: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21室
邮 编:115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营口佳友石英砂有限公司光伏制品石英砂加工销售项目 |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以东、纬二路以北 |
营口佳友石英砂有限公司 |
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监环保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