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4年3月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578530
通讯地址: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邮 编:115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奥凯实业有限公司纸箱印刷粘合联动线项目 |
辽宁省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侧七号厂房 |
营口奥凯实业有限公司 |
辽宁三慧 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侧七号厂房内,在原有车间内进行扩建,建成“纸箱印刷粘合联动线项目”,原有设备数量不变,新增上料机、水墨印刷机、切纸机、机械手、高速碰线机、卷筒纸剪切机等设备。车间内设置原料、产品等暂存区。 改造完成后,7#生产车间新增1条印刷生产线,为纸箱配套生产。 |
(1)废气 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印刷使用水性油墨,印刷工序产生废气经集尘罩收集和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本次扩建不新增生活用水,用水主要为制淀粉浆用水、水性油墨稀释用水以及印刷冲洗用水。项目印刷冲洗废水经水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排水主要为锅炉水,反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排入营口市北海新城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设备均放置于7#厂房内,针对上述主要噪声源,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降低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使噪声源的噪声值降低20-25dB(A)左右。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抹布、废水性油墨空桶、以及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均已硬化防渗处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