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4月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578530
通讯地址: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邮 编:115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松春海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产品深加工项目 |
辽宁省盖州市西海办事处西河口村 |
营口松春海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辽宁蔚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营口松春海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为海产品、饵料加工及销售,成立以来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厂房并购置连续式蒸煮生产线、煮锅和清洗机等设备进行即食海参和淡干海参的加工。 项目建设内容有海参生产线1条和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新建厂房1 座,设置生产车间及速冻间、库房等,建筑面积约1215m2,包括卸料区、第一车间、第二车间、水发间、速冻间、储存间、内包间、外包间、仓库、净水间、锅炉房、更衣室、实验室、卫生间、洗消池、风淋室、预留厂房等;办公室3层,位于厂房东北侧,建筑面积为3000m2,用于办公、经营、管理;冷库2500m2,位于厂房东侧,用于项目成品存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约3万公斤即食海参、750公斤淡干海参。 |
(1) 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本项目锅炉废气经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海参加工过程产生的海参蒸煮废气将产生异味。项目使用的原料海参均为经过检验的新鲜海参,本身异味较少,蒸煮废气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日常管理期间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加盖密封,厂界恶臭污染物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项目运营后,共有员工10人就餐,油烟废气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限)(2.0mg/m3)。 (2) 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由市政管网排放至营口北海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由市政管网排放至营口北海新城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COD、氨氮、总氮、总磷均可以《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 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同时满足营口北海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施噪声和锅炉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内各不同单元尽量在运行时保持封闭,锅炉风机置于封闭设备间内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废油抹布、废纯化水滤芯/过滤耗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抹布量较少,采用封闭容器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过程中为封闭容器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要求。生活垃圾员工的日常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无害化、稳定化和减量化处理,确保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的要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物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储存间内,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海参肠卵外售周边养殖场做饲料,日产日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废纯化水滤芯/过滤耗材由厂家更换后回收。 |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