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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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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及职能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根据《关于明确市属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事项的意见》(营编发〔2018〕2号)文件精神,制定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方案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来文来电处理工作;

(2)负责文书、档案、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工作;

(3)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和审核,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以及信息公开工作;

(4)拟订实施管委会工作规划,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研、协调,督促检查;

(5)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市政府对园区下达考核指标汇总上报及管委会内部考核工作;

(6)负责管委会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会务安排接待、车辆、物业、保安、保洁、食堂等。

(7)负责党建、宣传、统战、工会、群团工作;

(8)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园区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承接党工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工作;

(11)负责信访工作,“12345”群众热线受理、交办、转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12)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室:纪 祥         

联系电话:0417-657802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2、招商局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建议;

(2)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3)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举报投诉案件;

(4)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和招引人才的政策、规定及招商引资、引才工作的总体协调、宣传、服务和统计归口工作;

(5)负责制定、实施开发区赴国外、境外的招商计划;

(6)制定开发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计划,负责招商指标制定;负责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招商工作。

(7)负责开发区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指标。

(8)负责组织重点招商引资、引才项目的策划、接待、洽谈、跟踪、推进、落户工作;

(9)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和奖惩办法;

(10)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长: 仪月丰     

联系电话:657803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3、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实施管理工作;

(2)负责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园林绿化工程等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各类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实施管理和工程招投标工作;

(4)负责承揽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的资质审查工作;

(5)负责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的预决算初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8)负责海洋生态保护工作;

(9)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10)负责制定征地拆迁实施意见,配合行政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

(11)负责管理安征迁档案,负责征迁补偿款项的结算审查工作;

(12)负责人防工作审批管理;

(13)负责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立项审批;

(14)负责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方案审查、两证一书的核发;

(1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营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苗 青  

联系电话:657807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4、经济发展局

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开发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承担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公室相关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园区各项指标计划及实施方案;

(4)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工作、在管理权限内行使备案、核准、审批职权;

(5)负责开发区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

(6)负责规划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7)负责开发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8)监测分析开发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日常运行,完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

(9)研究制定和推进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工业企业信息化项目审核申报工作;

(10)指导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负责直属工业企业的改革工作,负责技改工作,联系工业行业协会;

(11)负责开发区企业享受省、市优惠政策及园区优惠政策的申报落实工作;

(12)负责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指标和工业用电量指标;

(13)负责科技推广、科技成果申报、科研人才联络、帮助企业技术改造、落实科技政策,完成营口市对科技工作的部署。

(14)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长:王春鹏    

联系电话:657803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5、安监环保局

主要职责:

(1)拟定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各类台帐;

(2)编制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安全事故,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4)处理安全生产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事故;

(5)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及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工作;

(6)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工作;

(7)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中的收集经营许可、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中涉及的收集经营许可工作;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局长:苑开亮   

联系电话:657853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6、财政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税收的方针、政策、法规;

(2)编制年度开发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年度预算,管理开发区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3)根据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开发区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指标;

(4)管理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5)拟定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

(6)管理监督开发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编制预算决算、管理验收评审工作,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7)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管委会的直接和间接债务;

(8)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开发区会计工作,制定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9)监督开发区的财政收支和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指导和管理开发区罚没工作;

(10)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的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2)对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13)负责建立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银企合作关系,落实投融资工作任务、负责融资平台的管理,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筹集开发区建设发展所需资金和融资项目包装、信用评审、债项评审、贷后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

(1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局长:梁德宏  

联系电话:6578043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7、商务旅游局

主要职责:

(1)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知名品牌、重点项目、大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内联引资指标;

(2)负责开发区对外开放工作,制定利用外资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际利用外资指标;

(3)协调、鼓励外贸出口企业,扩大外贸出口量。通过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应对外贸出口风险;享受省、市政府及开发区相关优惠政策,实现开发区企业利润最大化。负责外贸出口指标;

(4)负责研究制定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指导商贸物流行业发展,协调解决商贸物流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负责编制开发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开发区旅游经济发展;

(7)指导并组织开发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

(8)制定开发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项目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开发区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9)负责旅游区内国有资产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经营和维护工作;

(10)负责旅游区内海滩、建筑物、景点、停车场等出租、收益并签订协议;

(11)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12)承担规范开发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13)负责开发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1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局长:于忠诚   

联系电话:6578532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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