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578530
通讯地址: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邮 编:115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圣源船舶制造铝合金游艇制造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北海新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 |
营口圣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示 |
营口圣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4日,公司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北海新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主要从事船舶制造等业务。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营口圣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营口博瑞斯门窗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拟购置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角磨机、焊机、钻床等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铝合金游艇50条。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为铝合金游艇的生产,对原料铝合金板、管进行切割、折弯、焊接、打磨、组装,不涉及表面涂装。生产过程均在封闭生产厂房内,物料主要由行走式行吊和叉车转运,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分为切割废气污染源、焊接废气污染源、打磨废气污染源,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烟气净化器(捕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营口博瑞斯门窗股份有限公司化粪池,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营口北海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各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安装减振台座或从结构上进行减振处理,运营期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移动烟气净化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聚四氟乙烯覆膜滤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在生产车间东北角设置面积为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处,做好分类收集、防风、防雨及防渗漏处理,避免固废暂存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固废暂存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产生的固废须及时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